中考游泳考试标准是25米游泳时间不超过35秒;50米游泳时间不超过1分20秒;100米游泳时间不超过3分。
游泳距离氛围25米,50米,100米可供选择。游泳姿势分为自由泳、蛙泳、仰泳、侧泳可供选择。考生必须游完所选择的距离,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终点。
考生必须熟练掌握游泳技巧,掌握基本的水上自救技能。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市的考试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同时,考生在进行游泳考试前,应该提前做好适当的准备,如做好热身活动、穿上适合的泳衣和泳镜等,以确保游泳考试顺利进行。
参加游泳考试的注意事项
1、提前练习游泳:中考游泳考试内容包括50米自由泳和25米救生,考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游泳技能和体力。因此,在考试前应该提前练习游泳,熟练掌握游泳技巧和呼吸方法。
2、着装合适:考生应该穿着合适的游泳衣服和泳帽,避免影响游泳速度和安全。
3、注意热身和放松:考试前应该进行适当的热身运动,以防止肌肉拉伤和其他运动损伤。考试后也应该进行适当的放松和休息,以恢复体力和精神状态。
4、注意安全:游泳考试时应该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如果考生不会游泳或者游泳技能不熟练,应该在有专业教练或者救生人员的情况下进行游泳训练和考试。
一、上海中考体育考试科目
统一考试成绩(15分)与日常体育成绩(15分)。 统一考试项目有,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类项目是3分,第三类项目是3分,第四类项目是3分。 1、第一类项目 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男、女均为200米)。 二者任选其一(6分)完成。 2、第二类项目 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 所有项目任选其一(3分)完成。 3、第三类项目 包括: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 四个项目任选其一(3分)完成。 4、第四类项目 篮球、排球、足球。 三个项目任选其一(3分)完成。 注意事项:考生必须参加4类项目的考试。可在上述各类项目中各选一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 个别因特殊情况(伤、病等)确实不能参加第一类项目测试的学生,允许其申报核准后在另三类项目中选1个项目代替第一类项目参加测试,成绩按照实测项目的成绩分值计算。 二、上海中考体育评分标准规定 统一考试成绩(15分)与日常体育成绩(15分)。 统一考试项目有,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类项目是3分,第三类项目是3分,第四类项目是3分。 1、第一类项目 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男、女均为200米)。 二者任选其一(6分)完成。 2、第二类项目 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 所有项目任选其一(3分)完成。 3、第三类项目 包括: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 四个项目任选其一(3分)完成。 4、第四类项目 篮球、排球、足球。 三个项目任选其一(3分)完成。 注意事项:考生必须参加4类项目的考试。可在上述各类项目中各选一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 个别因特殊情况(伤、病等)确实不能参加第一类项目测试的学生,允许其申报核准后在另三类项目中选1个项目代替第一类项目参加测试,成绩按照实测项目的成绩分值计算。 关于残疾学生过程性考核的有关规定: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免考学生,应当凭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证书办理相关手续(并存入学生档案),过程性考核成绩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定: (一)属重度(一级)残疾和中度(二级)残疾的学生,不要求参加体育锻炼,过程性考核直接计满分10分。 (二)轻度()残疾者,学校不对其体育课成绩进行具体考核,但有义务根据这类学生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锻炼时间和内容(并有详细记录)。 该类学生应保证参加每周3学时的体育锻炼,平均每学期参加体育锻炼时间达到50学时者,过程性考核成绩记满分10分;平均每学期参加体育锻炼时间超过30学时而不足50学时者,过程性考核成绩记8分;平均每学期参加体育锻炼时间超过10学时而不足30学时者,过程性考核成绩记7分。 未按要求参加体育锻炼或每学期参加锻炼时间平均不足10学时者,过程性考核按总分的60%(6分)记录。 (三)其他无残疾证书而办理免考免修体育的学生均按因病免考免修体育的规定处理。